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2017-01-13 23:53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1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浙江康达隆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数量和价格)、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比较角度进一步说明公司毛利率大幅高于金健米业和东凌粮油的原因,以及在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发行人报告期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金额及占比较大的具体原因,结合行业特征、发行人经营模式、并对比同行业其他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情况,分析其合理性;结合发行人业务模式、材料备货周期、产品生产模式、产品生产交货周期等进一步说明存货的库龄情况以及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新增和退出的经销商当期的采购额有无存在刻意囤货情形,经销商有无存在为发行人承担额外费用情况,报告期内《经销合同书》所约定的费用承担方式是否存在变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及发行人向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经销商销售收入与资金结算真实性的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岳阳市人民政府“退二进三”的工作部署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进行说明。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情况进行说明。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和截至目前,发行人关于生产、流通、原辅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2)发行人产品是否发生质量问题和/或安全事故,是否因此受到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罚及媒体报道、消费者关注投诉等,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或诉讼;(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浙江康达隆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与股东所签订的对赌协议的签署及解除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情况的核查情况进行说明。

    2、请发行人说明境外客户开发方式、订单主要获取途径、执行流程和一般执行周期,一般客户与新亚公司在订单执行过程中是否一致,发行人主要客户与新亚公司的销售客户有无重叠更换情况,对香港新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公司)和Global Glove and Safety Manufacturing,Inc.销售定价模式与其他客户是否存在差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发行人境外客户及新亚公司的核查情况,并说明境外销售收入核查的过程、方法和结论。

     32012年、2013年、20141月至6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曾发生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2)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相关机构和人员是否能够依法履行职责;(3)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提交审议的资金占用等议案发表肯定性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结论和法律依据。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未按相关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的具体原因,是否损害发行人员工利益,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法》、《劳动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2)未缴纳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对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障碍;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和/或将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及纠正的具体时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1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