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3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2017-03-14 08:12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3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36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3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客户信用期、客户财务状况、期后回款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对光伏行业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到期无法回收的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剥离液回收液交易模式中各方对投入产出物的计价约定和盈利模式。是否涉及易货贸易或非货币性交易,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发行人前两任董秘辞职的原因。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发行人董事长既兼任总经理又兼任董秘的情况,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是否有不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与发行人部分供应商不规范资金往来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处罚风险;(2)与该等供应商的其他采购业务是否真实、合法;(3)针对与其财务总监、出纳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是否有效、合法;(4)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部分股东入股时与发行人控股股东签订了对赌条款,但后来由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该等作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损害了发行人、发行人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与供应商的协议约定或安排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发行人部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与该等供应商之间采购模式、合作年限、采购数量及占比、资金流转的情况,与该等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经营业绩对该等供应商是否存在依赖,《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存在的完工率与结算率差异较大的项目,是否存在收款风险和异常。报告期各期存在的实际毛利率与“正常毛利率”差异较大的项目,是否存在异常或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智能舞台等业务按工作量法确认完工百分比的具体操作方法。结合部分项目完工率与结算率差异较大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预计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存在较大差异情形,及其对收入确认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中是否存在项目中止或暂停情况。相关存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三)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未将国宁认定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和合规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80%左右的销售收入来源于对国内外售后服务市场。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国内外售后服务市场销售真实性及实现最终销售情况采取的核查手段、方法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末经销商库存及其金额是否处于合理水平,是否存在异常。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主要经销商的核查方式、手段及核查结论。

 

 

发行监管部       

20173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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