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6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2017-05-03 16:08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6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5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三)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向大众的收入占比约60%且有波动;发行人约70%的收入来自于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毛利率远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且呈下降趋势。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特点、与下游客户的主要合作模式、主要产品的定价机制、占主要厂商的采购比例、与其他供应商相比的主要优势等方面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并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较大调整的风险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相关风险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提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4)结合发行人客户的信用情况、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的具体项目、金额及依据和收款情况,报告期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过程,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的盈利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以及未来是否能够持续享受税收政策优惠,相关风险揭示和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和截至目前,发行人关于原材料采购、药品生产、包装、存储、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产品质量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2)发行人产品是否发生质量问题和/或安全事故,是否受到有关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及媒体报道、消费者关注等,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或诉讼;(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以及销售费用、促销费逐年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促销费及学术推广费的具体分项构成,是否在促销和学术推广活动中给予过相关医生、医务人员、医药代表或客户回扣、账外返利、礼品,是否存在承担上述人员或其亲属境内外旅游费用等变相商业贿赂行为;(3)促销费及学术推广费支出的对手方情况,是否存在直接汇入供应商及无商业往来第三方账户的情形;向个人对手方购买推广服务的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取得的票据形式、具体内容是否合法合规;(4)学术推广会议相关组织和支出情况,包括召开频次,召开内容,平均参与人次,费用报销情况等;会议是否实际召开,是否存在重大异常;(5)传统区域经销模式下将销售奖励费用汇入经销商授权代表账户(个人账户)的原因、合同依据和合规性,该个人账户属经销商单位控制还是私人控制并使用,申报期报销票据的提供方和具体内容,票据内容与销售奖励费用是否一致,报销票据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为商业贿赂提供便利的情形,是否符合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银行结算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支付方式的法律风险;(6)结合订单获取方式、流程,补充说明发行人相关财务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有效性,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方法、过程、依据及结论。

  (三)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结合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的竞争力和经营历史,分析说明发行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业务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业务持续性的问题或因素;(2)宝钢集团和武钢集团的合并是否影响发行人承接原宝钢集团、武钢集团的业务,是否存在原有合同到期后不能续签的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工程进一步集中水处理项目的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进一步说明:(1)对报告期青岛钢铁项目会计核算作出追溯调整的理由和依据,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履行的批准程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取得开展业务所必须的资质、许可或认证等,是否存在挂靠、超越经营资质承揽业务进行总承包等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和风险,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速度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的情况,说明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差异;(2)发行人客户集中在钢铁冶金、石油化工、制浆造纸行业,上述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目前景气度较低,发行人主要下游客户中,是否存在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难以回收的情形;(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报告期业务规模变化情况、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显著低于净利润的原因。相关信息和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水处理业务所需化学品约80%外购后直接销售,约20%复配后销售。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外购化学品直接销售的方式和盈利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化学品销售总数量变动与销售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5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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