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8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2017-05-24 14:35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8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8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52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四)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五)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是否为国资资产管理授权机构及将其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具体产品构成、产品定价、成本构成、客户、市场定位、经营模式、员工薪酬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和路兴公司从公路所受让的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相关手续进展情况,定价依据和公允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2)车用外挂重载精密设备固定支撑装置和车载超高亮度带状光源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已经到期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3)部分专利为路兴公司与公路所、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唐山市宏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共同所有,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157月后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人员比例和人员重要性等,进一步说明上述变化是否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下述事项:(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韩国三星精密化学LCP生产线及相关专利、商标资产的原因,相应产品技术是否成熟、产品市场是否将要发生重大变化;(2)目前研发生产LCP产品的最新进展及市场销售情况;国内LCP产品的预计市场容量及目前主要竞争对手情况;(3)购买韩国三星LCP生产线的盈利前景,发行人对相应产品市场的拓展情况;(4)发行人所购买的LCP生产线及知识产权是否完整,所购买的LCP生产线及相关专利、商标等资产是否面临资产减值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股东向发行人提供无息借款的交易事项是否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上述交易事项对发行人相关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股东融资不计息是否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的公允反映,是否存在股东向发行人输送利益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结论。

  (三)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向关联方湖州东尼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原因,租赁费用的公允性,是否影响发行人资产的完整性;(2)吴旭华、吴金星分别将其持有的湖州久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鼎电子)24%6%股权转让给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的真实性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公司对久鼎电子的销售是否真实;(3)发行人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及其子公司久鼎电子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与立讯精密和久鼎电子之间交易的定价机制及其公允性,业务合作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信息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英吉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进行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和合理性;融资租赁生产线占发行人生产线及其收入等的比例,融资租赁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信息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具体流向及用途,借款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审批程序,未计算利息的依据及其合理性,发行人是否存在体外循环虚构采购、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形,公司关于资金管理、关联交易、防止关联资金占用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劳务外包的具体情况,包括劳务外包合同的签署情况、工作内容、管理方式、定价机制、定价的公允性、与公司员工薪金对比情况、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情况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和结论。

  (四)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成安县丰都金属硅加工厂、成安县仕昊金属硅加工厂和成安县钰卓硅业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即成为发行人金属硅粉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上述3家供应商向发行人供应金属硅粉的数量占其总产量情况、发行人向上述3家企业采购金属硅粉的数量及其占比情况,发行人向上述3家供应商采购金属硅粉价格的公允性;(3)发行人及其股东与上述3家新增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有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信息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出资设立和转让唐山奥瑟亚三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瑟亚三孚)的原因,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转让后发行人与奥瑟亚三孚日常交易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股权转让时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2)报告期发行人对奥瑟亚三孚的销售金额逐年上升的原因、未来发展情况,发行人对奥瑟亚三孚的产品销售价格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奥瑟亚三孚从发行人购进的产品是否用于最终生产。相关信息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五)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租赁的厂房、仓库、住宅取得产权证书的进展情况,有关厂房、仓库和住宅是否为合法建筑,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使用是否合法有效,发行人租赁使用该等厂房等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租赁集体土地之上的厂房、仓库和住宅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租赁费用是否公允;(3)发行人自有厂房建成后,终止原有租约是否存在障碍,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4)上述租赁行为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的影响;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外协加工费的定价原则,外协加工成本低于自主生产成本及不同外协厂商单位加工成本差异的具体原因,外协加工价格是否公允;(2)外协厂商的环保情况及其对发行人外协加工业务的影响;(3)发行人与外协厂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境外销售毛利率和电源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和合理性,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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