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1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2017-07-26 11:04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1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1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72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货款的原因,销售客户与代其付款的第三方的关系,签订委托付款协议的第三方支付情况;(2)发行人通过第三方收款的相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2)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3)发行人报告期内出口业务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4)境外销售中第三方付款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对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情况。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存货余额逐年上升、存货周转率较低、存货构成中库存商品比重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期末存货是否具有充分的订单支持;(2)存货的盘点制度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存放在境外存货的盘点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依据,各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已充分提示相关风险;(3)存货及其跌价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货核算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产品质量保证金相关预计负债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预计负债的确认依据,产品维护费用和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审慎、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属的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公司和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的主营业务均为物流,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现实和潜在的同业竞争;(2)上述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产、人员、技术共用,产、供、销环节分不开的情形;(3)是否存在重叠客户及供应商,是否通过重叠客户及供应商输送利益的情形;(4)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企业所涉及的少量物流业务主要系为区内企业提供传统的基础物流服务,其是否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承诺不对外发展相关业务;(5)发行人的独立性是否存在缺陷。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大比例关联租赁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并结合发行人关联租赁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补充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的独立性是否存在问题;(2)结合发行人关联交易的价格和同类非关联交易的价格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3)发行人与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关联方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公司42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背景、实施情况及实施的目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三)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监管部       

20177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