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5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2018-09-18 19:36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5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5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9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方及有关自然人银行账户,向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个人银行账户汇入资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向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汇入资金的来源,汇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员工存在较大金额资金往来的原因及合理性;(2)上述资金支付是否涉及纳税义务;(3)是否已披露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关系;(4)发行人高管平均薪酬是否与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5)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费用、承担成本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应收账款金额增加,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发行人所处的行业、行业竞争地位、毛利率水平变化、收款方式等情况,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较快增长的原因以及可持续性,净利润同比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营业收入增长、客户开发、信用政策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横机电控系统平均单价显著高于睿能科技,但睿能科技毛利率高于发行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于同类产品,发行人能取得远高于睿能科技定价优势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毛利率低于睿能科技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高定价、低毛利经营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军祥曾持有华祥电子30%股份,并于2009年11月取得华祥电子100%股权。此外,发行人的部分董监高、研发工程师也曾在华祥电子任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华祥电子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是否曾与发行人发生业务往来;(2)发行人重要专利技术的取得方式及时间,并结合研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的法律纠纷;(3)华祥电子2008年逐步停止经营,但直到2017年4月才注销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9月18日